作者:小编时间:2022-09-13 17:00:12
近二十年来,随着我国城镇住房的商品化和市场化改革,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房地产市场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与此同时,城市住房价格持续上涨,特别是2008年后,城市住房价格突飞猛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高房价成为许多家庭的沉重负担。
因为房价上涨带来了许多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不仅推高了社会工业化的总体成本。
而且使实体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困难,拖累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进程。
也推高了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成本,降低了实际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
而在国内对于很多人来说,最大的财产可能就是房子。
在财富的代际更替中,需要通过制度安排或相关法律来调节,以确保公平,这就是房地产税的出发点。
房地产税能否有效抑制房价
随着如今高收入人群的持续增加,也在不断推升当地的住房市场热度。
不管房地产价格是高是低,关于房地产税这个话题的讨论热度一直都是居高不下,经常有人提问:
第一,到底是“房产税”还是“房地产税” ?
如果是“房地产税” ,没有理由,因为土地不是我的,是国有的,你没有理由向我征税?
如果是“房产税”,那么,我只是通过租用国有企业土地70年,在上面建房子,征税问题就必须需要去掉一个土地的价格?
第二,征税是以购买时的价格还是以当前的市场价格为依据?
如果以市场价为标准,那么对于谁来进行评估呢?
评估费谁承担?
如何保障评估价公平?
第三,房地产使用年限70年,是否有必要按折旧逐年征税?
房地产属于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必须折旧。
而实际上,房地产税确实是可以增加持有成本,挤出空置供应,起到抑制价格的作用。
因为随着全球有40多个不同国家发展都在房地产企业持有环节进行征收房地产税。
而我们的房地产税却主要加在交易管理环节,持有环节不用交税。
所以很多人买了房子,坐等房子升值,而不是卖掉或出租,使得市场供应更加紧张。
如果推出房地产税,可以从实际需求和预期遏制投机,遏制价格。
土地公有制是房地产税的一大障碍
首先要明白一点,房地产税的前身是物业税,从2003年提出改革开始,到如今已经历18年之久。
而且房地产税是“进口货物”,应税对象包括土地和房产。
如果美国土地上有不动产,房屋和土地都要征税;
如果土地上没有不动产,只会对土地征税,
也就是说,房产税与土地挂钩,土地私有制是房产税征收的前提。
而且只有这样才能在法理上行得通,因为房地产税属于一种财产税,应该对财产所有人进行征收。
只有当企业土地和房屋都属于自己私有,征收房地产税才是科学合理的。
但在我国,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分离的,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房产归私人所有。
简单来说,土地不是自己的,为什么要征税?
如果征收对象不包括土地,应该叫“房产税”而不是“房地产税”,所以不能以评估价格征收,因为地价已经包括在内了。
都知道房地产是居民的主要财产,事关千千万万老百姓的生活。也因如此,与之相关的房地产税立法,格外牵动人心。
其实早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及了房地产税,且房地产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
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但是到现在依旧久拖未决,具体方案仍未推出,称或将在“十四五”落地?
但是到底怎么积极稳妥推进,具体部署上没有进一步的说明。
而根据最新的财政部5月11日召开房地产税改革的座谈会结果来看。
房地产税立法方案应该已经成型。
但是涉及面比较广和税种繁多,立法程序比较严格,会分步推进。
确实房地产税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还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
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积极稳妥推进是必须的,也在情理之中。
有专家表示从全世界的发展历史经验来看,房地产税正是我们解决房价问题、建立住房长效管理机制的一块必要的制度拼图。
也是国家经济调控住房市场、保障公民个人住房权利、管控房产两极分化、增加公共服务收入税源、实现信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一项非常重要工作制度可以安排。
具体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将在坚持中央重大原则和框架的基础上,全面授权地方政府。
因为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本身不是目的,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才是目的。
房地产税征收问题已列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计划里面,最理想的结果,就是把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完成。
从而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更多精彩阅读
订阅信息